今年來,該局聘用的法律顧問,充分發揮了精通法務的作用,受到各方好評。截止到6月20日,該局法律顧問為國稅部門介入處理民事代理事項2起,草擬民事代理文書2起,接受相關業務咨詢6次(件)。
  據該局負責人介紹,聘請法律顧問是國家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也是稅務部門建設法治型機關的需要,更是稅務部門自身科學發展的需要。聘請法律顧問,等於為稅務部門提供了法律“智庫”服務,同時為稅務部門處理民事行為上了一道“保險”。此舉在全省國稅系統尚屬首次,具有積極的示範意義。
  該局為了規範民事法律行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應對當前複雜的經濟工作局面,從今年初起聘用江蘇法哲律師事務所一名資深律師為縣國稅部門法律顧問,聘用期為一年。受聘律師的主要任務為縣國稅部門就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縣國稅部門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切實維護國稅部門的合法權益。高 浪陸潤林  (原標題:灌雲國稅嘗試聘用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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